在医疗保障方面,享有医保的公民可实现异地就诊的需求,只需要进行恰当的异地就医备案操作即可实现。
对于那些长时间在不同省份居住或者因为短期临时外出导致就医的参保人群来说,只要完成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他们便能享受到跨省远程就医的直接结算服务。
同样地,如果是对于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参保群体,以及对于那些临时更改了异地就医计划而需要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群体,经过相关操作后,他们同样能够享受到跨省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服务。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第二条
第四项(四)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和无第三方责任外伤参保人员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同时,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可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将相关费用一并纳入核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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