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该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的时间条件是什么?
属于人民法院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组织可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组织不服复议的,可在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拆迁纠纷属于行政诉讼吗
拆迁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开发商强制拆迁怎么维权
开发商强制拆迁,侵害被拆迁人利益时,被拆迁人应该收集强制拆迁造成损失的证据,然后写起诉书到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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