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资本制度下,认缴期限可以延长,但需经股东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变更认缴期限。若未经修改章程,则股东有义务按期缴纳。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在认缴资本制度下,认缴期限可以延长,但需经股东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变更认缴期限。若未经修改章程,则股东有义务按期缴纳。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能否延期认缴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纳税人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未在税务机关限期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则其税务争议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不能延期认缴期限。
在认缴资本制度下,认缴期限可以延长,但需要经过股东会的修改公司章程来变更认缴期限。如果未经修改章程,股东有义务按期缴纳。如果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纳税人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未在税务机关限期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则其税务争议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不能延期认缴期限。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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