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孙子死了爷爷奶奶有没有继承权
爷爷奶奶是法定继承人对孙子的遗产有继承权。但是爷爷奶奶属于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除非孙子有遗嘱规定,否则爷爷奶奶应按照法定第二顺序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
当然,分割遗产不得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那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前应认真管理遗产;
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
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三、老人的孙子有没有房产的继承权
一般情况下老人去世孙子没有继承权,孙子只能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有老人继承权:
1.老人的子女先去世的。我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
2.老人去世后,子女也去世的。老人的遗产也可由孙辈转继承。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不同是,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转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转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不仅包括原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还包括其他法定继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3.是老人在世时立遗嘱,将财产遗赠给孙辈;
4.如果孙辈尽了较多赡养义务,也可适当分得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n(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n(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n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n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n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n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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