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新交工的楼房,物业费从业主应当办理入住那一天开始缴纳。在业主应当办理入住的那一天之前的物业费有建设单位缴纳。
如业主因自身原因未办理入住,物业费的缴纳仍从应当办理入住的那一天开始缴纳;如因建设单位房屋质量问题,延期交付,业主后办理入住的时间之前的物业费应当由建设单位缴纳。
一、物业费包括哪些
1、管理的费用
在物业之中管理费是指物业工作人员将其公共区域进行巡视、检查、物业维修以及更新费用的账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等一些管理服务费用。
2、清洁费用及绿化养护费管理费
清洁费用是指公共区域的环境打扫费用,其中包括:工具、工作人员用品、垃圾外运以及请化粪清掏等等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有:绿化工具费、用水费、农药化肥费、杂草清运费以及景观维护费。
3、办公费用与人员工资
办公费用是指交通费、通讯费能及办公用品、水电费用等等。据国定规定,其物业服务人员工资则包括:人员费用、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以及规定提取福利、加班与服装费用等等。
4、法定税费
法定税费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税物,如: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用以及营业税等等。
二、物业费的缴纳标准
物业费分为四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收取标准如下:
1、一级收费标准,1.00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
2、二级收费标准,0.7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
3、三级收费标准,0.4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
4、四级收费标准,0.3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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