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想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时间:2023-08-07 10:25:28 3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十级工伤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残疾辅助设备费、伙食补助费等。,一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赔偿为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

具体内容如下: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7个月工资;

(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

秦皇岛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根据具体工伤情况,国家保险对下列费用予以赔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人单位对下列费用予以赔付: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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