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子女统筹医疗管理办法(杭政办发[1989]114号)
1、子女户籍限杭州市区,萧山区和余杭区城镇户籍,市属五县(市),且其父母一方在杭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制内职工;2、已就业的,或已参加其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或已年满二十周岁的,或家长调离相关单位的,应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终止参加子女统筹及退证手续。
申请材料1、新证申领:《杭州市子女统筹医疗领证、退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子女户口簿、家长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1寸免冠近照一张(不足四个月免贴照片),子女与家长户口不在一起的须另提供母(父)子关系证明;2、换证:旧证历本;3、补证:《杭州市子女统筹医疗领证、退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1寸免冠近照一张;4、退证:《杭州市子女统筹医疗领证、退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证历本;5、委托办理的,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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