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局离婚要如何分割财产
夫妻在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之前,就需要先就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协商。因此,这种情况下分割夫妻财产,主要是根据双方的商议、沟通确定。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此时,经过商议也可以将所有财产分给其中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民政局离婚协议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并不意味着当事人解除了法律关系,因为对于人身关系的解除还需要行政确认程序。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例如中国公民(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如果持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就得办理离婚公证后才能认可。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三、民政局离婚会调解吗
一般,只有协议离婚才会去民政局。而协议离婚一般是夫妻自愿离婚,所以能够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夫妻,其实是自愿离婚的,在民政局不存在调解的问题。当然,工作人员如何办理离婚证等注意事项,会对夫妻双方作说明、解释。询问双方是否自愿离婚,是否知道离婚的法律后果。如果双方没有办法,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途径,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了。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判决的方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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