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宾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经批准筹建的小额贷款公司,需在筹建期内完成验资,办公场所装修,确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选,制订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召开创立大会(股东会)等审议通过相关设立事项,接入监管信息系统等主要工作。
对于未能如期完成有关工作,需延长筹建期的,筹建组须在筹建期内逐级提交延长筹建期的申请,设区市、县(市)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后,报自治区金融办审核同意。延长时间不超过1个月,逾期原筹建批复自动失效。
(二)筹建期内发生以下事项的,原筹建批复自动失效,不受理其开业申请,待筹建组解决存在问题,重新启动筹建申请程序并获批后,方可再次进行筹建工作:
(1)主发起人发生变更;
(2)主发起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达不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要求;
(3)筹建组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获得筹建批复的。
二、来宾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办理地点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窗受理”1-6号窗口
全文4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