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是否需要起诉讼?
时间:2023-07-06 16:00:29 8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当事人没有该诉求的,则离婚诉讼中可以先不处理财产分割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再依法另行起诉。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总之,三金、陪嫁或者是其他的彩礼,这些都是根据各地的习俗确定的,对于男方来讲,如果要求女方退还三金,需要有正当的理由,结婚之后造成双方离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婚后男方对女方进行家暴,离婚时当然不能要求女方退三金,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男方的诉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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