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签订股份合同有效。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1、股权作为财产的特殊性决定了股权不能任意转让。股权,又称为股东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依法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享有的参与公司事务并享有公司权益的权利。包括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监督权、重大事项的表决权、红利分配权等各项权利。股权既具有财产性又具有人身性。“财产”指的是传统意义上的财产,这类财产一般价值小、实物形态明确、便于分割,处理起来较容易。
2、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决定了股权不能任意转让。人合性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属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很大程度上基于各股东之间的相互信赖及股东个人背景。如果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任意转让股权,将会对其他股东、市场交易相对人及公司本身的权益造成很大影响,不利于公司的稳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将极为不利。
一、夫妻间自愿签订的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针对双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契约,内容涉及诸多方面,如约定财产的归属,约定一方有不忠行为时给对方的赔偿数额,甚至有约定空床费的情形,《民法典》对于夫妻有关财产的约定是给予充分保护的。只要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当尊重婚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但如果该协议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对其效力应予否定。如有的协议约定“婚后双方任意一方提出离婚的,向对方予以赔偿”,该约定即为无效,因违法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限制了当事人离婚自由权的行使,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股份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股份制合同内容主要包括:1、签订协议的各方当事人的信息;2、出资金额,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3、股东的权利与义务;4、股东会职责;5、股东会的表决方式;6、入股、退股、股权的转让以及其他事项等;7、待以上问题达成一致后共同签署,去办理公证,注意出资比例计付款方式及分红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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