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死人处理完毕的时间如下:
1、若是由于违法行为导致,并构成犯罪的,一般情形下,一年内才会处理完。
2、若是不构成犯罪的,双方协商赔偿数据,可以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的,在签订赔偿协议书之后结案。
3、若是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期限为六个月。
开车撞死人一般要怎么处理?
(一)报案
在报案时,驾驶员要做的事有:带上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开车到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将得到二份《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一份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份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二)交通队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驾驶员约死者家属到交通队结案。结案时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在肇事双方各自应付的责任和应予赔偿的项目确定以后,就需要向受伤者支付赔款。注意:在向对方支付赔款的同时一定要拿回相关的单证,否则就不要付钱,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不同的赔偿项目所需要的单证如下:
医疗费:需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
误工费:要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可在诊断证明上写清)、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
残疾补助费:需要提供残疾证明。
死亡补偿费: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事故证明》要求写清双方所负责任和赔偿方式。《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要求写清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这两个单证有保险索赔时缺一不可。
(三)递交资料
索赔单证,由于赔偿项目不同索赔所需要的单证也不相同。一般伤人事故索赔时需要办齐的单证包括:
《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误工证明》、《事故证明》、《赔偿执行凭证》、《赔款通知书》。
(四)领赔款
递交完索赔单证后,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一般不超过10天)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了。
综合上面所说的,开车撞死人那么对于肇事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在发生事故之后一定要选择及时采取救济措施,保护好现场等交通部门对责任进行认定,同时与死者家属协商赔偿的事宜,只要处理好那么双方就不会因此而引起各种纠纷。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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