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同侵权的责任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应当在起诉时一并列为被告起诉,不能分别起诉。如果经法院通知,原告仍不愿意将共同侵权人共同起诉的,视债权人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请求权的,但在确定全部赔偿时要适当扣减该部分共同侵权人的应分担的数额。
所谓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诉讼。构成必要共同诉讼,两个不可缺少的条件为:
其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
其二,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当事人必须一同起诉或者一同应诉,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作出同一裁判。然而,我国诉讼实务上将必要共同诉讼的成立要件仅限于“诉讼标的共同”的理路,在司法实践逐步得以突破。
事实上,与诉讼标的有密切联系的诉讼亦可能被作为标的共同的诉讼加以处理。譬如,在某一共同侵权人或连带债务人未被起诉时,法院往往依职权追加其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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