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个人可以收养几个孩子
如果收养人在无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可以收养两名子女,那么收养人有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有三类人不受人数的限制:第一类是孤儿,第二类是残疾的未成年人,第三类是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上述三类不受收养人数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二、收养孩子需要哪些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当事人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收养协议的要提交收养协议,收养人还应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健康等其他情况的证明。
办理登记的民政机关经审查后,对证件齐全,符合收养实质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书。另外,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公告是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的必经程序,只有在公告后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民政部门才能予以登记。
三、孩子收养后能改名字吗
夫妻双方离婚后,不论孩子判给哪一方,孩子的姓名权还是归夫妻双方共有的。如果派出所没有经过父亲的同意,办理了孩子的改名字业务,父亲那一方可以以不同意为由追究派出所的责任,这牵涉到父亲的权利问题。所以,离婚后的父母在给孩子改名字时,需要双方一起到派出所,带上申请表、户口本及复印件、法院的判决书、孩子的出生证明。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全文7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