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社保补缴材料主要有哪些?
1、因未及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招(录)用、聘用材料复印件;
2、经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等;
3、根据“居转户”政策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社保补缴办理通知单》。
申请补缴且补缴时段的起始时点距办理补缴手续时点在6个月以内的,单位可直接在社会保险自助平台操作员工补缴;
4、6个月以上的,单位需携带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卡及提供:
(1)用人单位书面申请(说明补缴理由、起止时间、补缴基数等相关情况,加盖公章,并由补缴对象签名确认);
(2)《厦门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或《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或《外来人员就业备案信息》[已办招(录)用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补缴时段涉及的原始工资发放凭证或财务发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填写《社会保险业务变更项目申报表(用人单位汇总填写专用)》
二、厦门社保补缴手续是怎样的?
参保个人持补缴材料到社保局中心办理补缴手续,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即办理。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由此可见,厦门社保补缴材料主要也是得结合补交社保的具体原因的,一般用人单位主要是携带劳动合同,书面申请,社保缴费卡等这些材料的。当初社会保险之所以会出现断交的这种原因是各种各样的,所以需要的材料也不可能是全然相同的,建议大家不管在哪儿补交社会保险之前,可以先到社保机构把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工作人员说清楚了,办理起来比较方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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