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一、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有没有规定结案时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没有规定结案期限,只是规定了抓到犯罪嫌疑人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因为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可以侦破。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非法拘禁罪立案逮捕期是什么
1、对于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3、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三、刑事案件退侦期限
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4类“重大”、“复杂”情形,经省级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处10年以上,经省级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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