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但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确能证明是其在没有发病期间实施的,并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条件的,应当认定有效;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损害国家利益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七)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无效的民事行为在法律上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恢复原状;
(二)赔偿损失;
(三)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即指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四)其他制裁。
三、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内容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含义有三个:自始无效、当然无效、意思无效。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执行力规定,主要是指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
(二)违背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当然、确定、绝对、永久不生效;但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是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例外情形:
1、民事法律行为的部分无效情形——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有效;
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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