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合同关于房租涨幅如何写
关于租赁合同中有关租金金额增涨幅度的规定,需包含如下五个关键要点:
1.租金数额的记载;
2.租赁伊始时租金的明确定义;
3.租金的支付途径和时间节点的严格规定;
4.租金增涨幅度的明确表示及实施办法;
5.若出租方未经过承租人的允许擅自提升租金,承租方是否享有权利解除合同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值得指出的是,在整个租赁合同期内,除非租赁合同之中有其他的特别约定存在,否则业主通常没有权力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的话承租方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追责出租方的违反合同条款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房产租赁合同到期后中介公司继续收取中介费合理吗
在常规的租赁交易流程中,承租人通常会先向作为居间方的中介机构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之后再向出租房屋的业主按时支付租金以及水电气等相关费用。
若是合约期满之际,经过业主的同意得以续签合同时,则并不需要再次向中介支付额外的费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合同条款中可能存在特殊约定,导致承租人无法直接与业主沟通交流。
此时,倘若中介坚持要求收取额外的费用,可以以此种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即援引重新寻找新的承租客源所带来的种种不便为理由来争取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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