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场顾客摔伤谁负责维修
在商场内,如果顾客不幸摔伤,首要考虑的是责任归属问题。
1.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意味着商场有责任提供一个安全、无隐患的环境给顾客。
2.当顾客在商场内摔伤时,商场需要承担的责任不仅仅是简单的维修,更重要的是对于顾客因此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3.商场对于顾客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定的,即使商场与顾客之间没有明确的合同约定,这种义务也是存在的。
因此,当顾客在商场内摔伤时,商场不能简单地以“维修”为借口逃避责任,而是应当积极履行其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对顾客进行必要的赔偿。
二、商场应尽安全义务
商场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公共场所,其管理人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尽到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
1.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确保商场内设施设备的完好无损、安全可靠,以及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或者减轻损害。
2.商场的安全保障义务通常是在没有与顾客签订明确合同的情况下产生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商场可以忽视这一义务。
3.商场应当积极履行这一义务,确保顾客在商场内的安全和利益得到保障。
三、商场的赔偿责任
如果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顾客在商场内摔伤,那么商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商场应当赔偿顾客因摔伤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如果商场的地面存在安全隐患,如湿滑、破损等,而商场未及时修复或采取警示措施,导致顾客摔伤,那么商场就需要承担全部或部分的赔偿责任。
3.如果商场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但顾客仍然摔伤,那么商场的赔偿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
总之,商场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确保顾客的安全和利益得到保障。如果商场未尽到这一义务,导致顾客在商场内摔伤,那么商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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