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标代理机构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负责相关的澄清和修改;
2、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且具备相应资质时方可编制相关文件;
3、组织资格预审、踏勘、开标、评标,同时负责流程把控的组织工作,具有组织权,但不具有评审权;
4、协助定标和签约,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协助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一、招投标流程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招标与投标的一般程序
刊发招标通告。国际公开招标通常均在权威性的报刊或有关专业刊物上公布招标通告,比如我国对外发行的《人民日报》,世界银行出版的援助项目的招标月刊等。
资格预审。投标人应填写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表'包括投标人的经营规模、人员设施概况、工程记录等,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由招标人确认其是否具有投标能力。资格预审是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步骤。
编制招标文件(BlddingDocments)。招标伊始,招标人即组织有关人员制订招标书,说明采购商品或发包工程的技术条件和贸易条件。
投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取得标书后。应严格按照招标条件对商品或工程所要求的质量、技术标准、交货期限、工程量和进度安排等进行核算,并结合自身的条件和市场竞争态势,估计能否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和能否提出有竞争性的报价。
编制投标书和落实担保。投标书是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一项不可撤销的发盘。其主要内容包括对招标条件的确认、商品或各个项目的有关指标和工程进度、技术说明和图纸、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总价和单价分析表。招标人为防止投标人中标后拒不签约,通常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一般为总价的3%~10%。也可以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代替现金作保。故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落实担保人。
递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投标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关于投标书中单项说明的附件,以及其他必要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可以专人递交,也可以挂号邮寄。
开标。招标人在预先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开启密封的投标文件,宣读内容,允许在场的投标人作记录或录音。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更改投标内容。开标是对外公开标书内容,以保证招标工作公正进行的一种形式,并不当场确定中标人。
评标和决标。除价格条件外,技术质量、工程进度或交货期,以及所提供的服务等各方面的条件都将影响投标的优劣。招标人必须对投标进行审核、比较,然后择优确定中标人选。其主要工作如下:
(1)审查投标文件。其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计算是否正确,技术是否可行等。
(2)比较投标人的交易条件,可逐项打分或集体评议或投票表决,以确定中标人选。初步确定的中标人选,可以是一个或若干个替补人选。
(3)对中标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果第一中标人经复审合格,即成为该次招标的中标人选。否则依次复审替补中标人选。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可宣布招标失败,重新组织第二轮招标:参加投标人太少,缺乏竞争性所有投标书和招标要求不符;投标价格均明显超过国际市场平均价格。
中标签约。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以书面通知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招标人所在地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以银行保函作履约担保。
二、中标通知书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具有承诺的性质,建设单位向中标人送达中标通知书,合同即告成立。法律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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