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可以选择的履行方式是不直接抚养方可以按月、季、年的形式定期支付给子女抚养费,其有一次性支付能力的,也可以一次性将子女的抚养费支付完毕。具体的履行方式可以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决定,如果协商的结果不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法律允许当事人按协商的结果履行抚养费的支付义务。
一、子女抚养费怎样给付
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费的给付往往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二、离婚时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是法定的义务,不因夫妻双方离婚,一方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等情形而免除。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问题可由父母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子女抚养费的计算一般根据子女实际需要、夫妻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综合确定,主要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三大项,一般从三个方面考虑:
1.抚养费数额。对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收入%20-%25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经济水平及消费水平等综合计算;
2.给付方式问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月。按季度或按年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
3.支付期限:一般支付到子女成年。
三、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怎么支付的
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由不直接抚养方应定期支付给子女,其有一次性支付能力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给子女抚养费。具体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可以由父母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确定。协议不成的,交由法院判决。但是不管不直接抚养方采用何种方式支付抚养费,其都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是不直接抚养方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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