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对象及时间
时间:2023-05-30 07:50:14 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参保对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城镇和农村户籍居民。

2、参保时间

参保须以家庭为单位按年度申报参加,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为办理参保缴费时间。超过这个参保缴费时间的,待下一年度再办理。

参保人当年参保缴费后中途停保不退费。

3、中途参保的特殊人群

(1)特殊人群是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失业人员、新迁入统筹区户籍人员、中途转入统筹区就读学生、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等特殊群体。

(2)属于特殊群体的人员,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3)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一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母亲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随母亲享受医保待遇;如新生儿母亲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新生儿必须在出生一年内办理参保手续,当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才可以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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