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漏水问题由谁负责?
时间:2023-08-04 20:50:06 28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如果不是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经双方协调不合时,可以到到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由法院鉴定受损程度并予以判定。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楼上漏水楼下如何维权

首先,楼下住户应当及时取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民事证据有以下七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这里所指的证据种类是指作为证据资料的不同表现形式。如果楼上漏水导致房屋受损的,建议住户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房屋受损情况,用于证明房屋受损的原因以及房屋受损的具体位置和情况。

其次,楼下住户应当弄清漏水原因。

根据《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如果楼上漏水,楼下住户应当弄清楚是人为原因,还是管道破裂漏水所致,亦或是其他原因,不同的原因可能会影响楼下住户该向谁来主张权利。

最后,楼上住户可以先向物业公司反映,由物业公司出面协调,由楼上住户进行修补等措施。

如果物业公司无法协调的解决的,楼下住户可以选择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要求楼上住户进行维修,并赔偿损失。如果房屋在质保期内的,也可以同时起诉开发商。如果是物业公司没有进到管理责任,致使公共部分管道漏水的,也可以同时起诉物业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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