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感染新冠病毒是否算工伤,具体分析如下:
1、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的相关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2、但是按照《通知》规定,仅仅是针对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才能认定为工伤,并没有将工伤认定范围扩大到普通员工,普通员工在从事本职工作中不幸被感染,不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员工感染新冠后选择居家隔离,是否需要向单位提交相关证明
需要。员工如果是感染了新冠肺炎的话,需要向单位报告。
用人单位可以让员工提供被感染的证明材料,若劳动者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可以按违纪处理。社区开具的居家隔离相关证明、核酸阳性证明,以及抗原检测等都可以作为相关证明提交给单位。
在目前的疫情状态之下,如果让劳动者过多的,或者过于严格的提交一些证明也是不合适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用人单位若担心抗原检测的真实性,也可与员工协商,采用视频等手段作为辅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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