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如果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效力大于合同效力。因为补充协议是对合同未约定事项或约定不明的事项的补充,因此二者相冲突的,应当适用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
一、离婚要签补充协议吗?
离婚可以签补充协议,但不是必须。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补充协议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合同进行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制作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和原来制定的合同当事人保持一致。当事人在进行补充协议的时候,应该注意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在制定补充协议的时候,应该严格注意不能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相对来说,就是在制定补充协议的时候,应该对原合同没有约定的事项,或者合同履行过程发生的突发情况进行另外的约定。
三、关于经济仲裁中管辖异议的处理
(一)仲裁庭。下列事项是属于对仲裁条款的效力异议: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并且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二)法院。法院是否有权决定以及在何时有权决定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对当事人管辖权异议作出处理,各国也有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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