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一名只有6岁的孩子在自家门口坐着吃橘子时,因邻居放鞭炮导致其被炸伤,并因此而截肢。据孩子家长称,事发时是大年三十晚,其孩子当时是坐在自家门口吃橘子时被邻居放鞭炮炸伤的。送医治疗后,孩子耳膜破裂、石臂受伤严重只能截肢,目前已做了3次手术。
那么从法律上讲,邻居要承担什么后果呢?
刑法明确规定,即便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的,只要造成被害人重伤严重后果的,一律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刑事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虽然邻居主观上不是故意的,但其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对危险情形有清楚的认知。即其在放鞭炮前就应当要提醒6岁的孩子离开。可其因疏忽大意并没有做到这一点,且确实造成了孩子重伤的后果,因此应当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本案中,邻居放鞭炮造成孩子截肢的后果,是会给孩子造成残疾的,邻居不仅要赔偿医药费,同时还要赔偿孩子的辅助器具费及残疾赔偿金。
幼小的孩子需要承担手术以及恢复的疼痛,同时还要接受截肢对日后生活带来的不便,让人心疼不已!对此,邻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帮助小男孩恢复。从刑法来讲,邻居因为疏忽大意并没有尽到提醒责任,且确实造成了孩子重伤的后果,因此应当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刑事责任。
邻居积极帮助孩子接受治疗赔偿,可作为一个从轻处罚的情节。当然,如果能够获得孩子家长的谅解还能再轻一点。量刑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可减少20%以下基准量刑;赔偿并获得谅解的则可以减少40%以下基准量刑。
过年过节放鞭炮烟花本来是增加团圆感与幸福感的行为,必须要注意燃放鞭炮时周围人以及自身的安全,以免发生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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