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买卖房屋签合同时需要写明房屋出卖人、房屋买受人和中介人的基本信息;对房屋的位置、产权证号、产权性质、面积和装潢情况等都应该写明,还应该约定双方的付款方式以及数额。
一、怎样办理商品房买卖公证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公证机关一般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以下情况:1、买卖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2、房屋状况;3、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确。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证机关除去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之外,主要对合同的下述内容进行审核: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中买卖房屋的坐落位置、数量、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它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对审查内容审核之后,将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填写审批表,正式办理合同公证手续。
二、购买二手房存在哪些风险和注意事项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有:1、卖方必须保证产权证的真实性;2、付款方式流程做出明确、具体的约定;3、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及费用;4、写明相应的违约责任等。二手房风险防范措施有:1、作为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身份证明以及其他证件,并到登记机关查验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2、作为出卖人,应对买受人的支付能力等相关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和判断;3、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应首先委托信誉良好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的机构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4、双方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尽可能地在合同中详尽地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期房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3)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5)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6)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写入合同。(8)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等。(9)关于不可抗力。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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