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属于房屋所有权变更,需要交税。
税类:印花5元。
费类: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2%(按产价)、工本费20元。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根据国税函〔1999〕3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一、如何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一)准备离婚房产过户材料:
1、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二)离婚房产过户相关手续
申请人准备好过户申请材料之后,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相关流程如下:
1、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正(有离婚判决书无需办理),与此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即日完成);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10个工作日完成);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7工作日内完成)并缴登记费;
5、取证。
(三)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税类:1、契税按产价2%;2、印花5元。
费类:1、登记费80元;2、交易手续费2%(按产价);3、工本费20元。
二、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一)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二)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五)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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