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屋产权发生变化可免收契税,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但需办理过户手续。操作得当,离婚后可避免交纳营业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
离婚后,如果房屋产权发生变化,则免收房屋转让税费。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当夫妻双方协商,将共有房屋归属一方所有,或经法院判决归为一方所有时,如房屋产权证原先为夫妻双方的名字、或一方的名字,须将双方的名字变成一方的名字,或从一方的名字变更为为另一方的名字,都涉及到房屋的过户。夫妻之间离婚的时候,当夫妻将共有的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如果操作得当,是不用交纳营业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的。
夫妻共同房屋过户要注意哪些事项?
夫妻共同房屋过户是房屋产权过户的一种形式,注意事项有很多。夫妻双方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进行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房屋权属证明和房屋买卖合同等文件。
夫妻共同房屋过户时,需要明确各自的房屋权属比例。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没有约定房屋权属比例,则按照法定比例分配,通常是双方各占50%。如果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夫妻共同房屋过户时,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例如,房屋过户可能会产生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夫妻共同房屋过户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填写房屋权属转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文件,缴纳相关费用,等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房屋过户是房屋产权过户的一种形式,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法规和规定,了解注意事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费用。建议夫妻双方提前协商好房屋权属比例和过户费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离婚后房屋产权发生变化可免收契税,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过户时需明确权属比例并缴纳相关税费,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夫妻双方需提前协商好房屋权属比例和过户费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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