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流程
时间:2023-02-20 10:32:07 25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办理地点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3、按项目参保的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至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备案)所在地的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

(二)申请条件

1、从业人员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确认为老工伤),且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办理材料

1、工伤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用人单位应提供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若属于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及复印件;

4、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提供该工伤人员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工伤人员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其中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已支持异地银行卡折发放);

6、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人员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申请人签名。注: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

(四)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五)办理期限30日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全文9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保险费 最新知识
针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流程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流程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