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准备的手续由离婚的方式而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和相关证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申请,在离婚冷静期过后,双方仍愿意离婚的,会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需要一方离婚起诉书和相关证件,到法院进行起诉,然后法院根据双方情况进行判决。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会开庭审理并判决。
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有:
1.婚姻关系啊的证明材料;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孩子状况。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夫妻双方收入、存款、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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