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二次住院是否需要再次备案?
时间:2023-07-10 10:30:16 34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这需要看两次就医的间隔时间,一年以内不需要再次备案。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

异地就医的申报程序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1]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根据医保政策异地就医应首先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才能在指定的机构就医并对医疗费用予以报销。另外一种情况是参保人员到外地工作、出差患急症到当地的公立医院就医的,可报销住院费用,但门诊费用不能报销。如果员工长驻外地工作,可以办理长期的异地就医,享受与参保地一样的医疗报销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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