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的范围在担保合同中已经约定的,不能单方变更担保范围,如果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但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主债权什么意思?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二、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哪些
保证担保范围指的是保证人为债权所担保的范围,也就是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即主债权以及主债权附属的全部费用,包括主债权、债务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所付出的费用等。主债权若在保证合同没有具体的约定,就应指主债权的全部。利息可以分为约定利息和法定利息,不管是法定的利息还是约定的利息,只要是因为主债权而产生的,就会算在担保对象里。违约金特指就主债权应付的违约金,需在主债权担保合同外另立一份独立的违约金合同。对于由主债务而生的损害赔偿,只要归结到债务人身上,保证担保人就应承担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实现债券的费用包括代理费、公证费、诉讼费等,都是因为债权而产生的,也会纳入担保范围之内。
三、房地产抵押合同内容包括什么
写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包括以下规定:
1、被担保的主债权类型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4、抵押担保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规定,抵押合同不完全符合前款规定的,可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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