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警方14日首次对媒体通报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穗县公安局于日前查处一起利用互联网虚构事实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案。当事人受到警方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10月12日,三穗县AA镇BB村村民孔某某故意歪曲、捏造事实,有意将互联网上下载的其他图片冒充为三穗县聚集群众被公安执法人员打死等虚假内容并编造相关文字发到微博上,其微博内容被多人转发,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
经查,孔某某所发微博中的有关图片文字信息为编造的虚假信息,孔某某本人对其散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三穗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孔某某处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对此将坚决依法查处。警方希望广大网民及时举报网上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明上网,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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