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单位:市内四区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地址:市内四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66573519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许可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青岛市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近期彩色数码照片。照片要求为正面露肩头像,白色背景,画面要保持清晰,照片存储格式应为jpg格式,成像后相片大约保持在150K到350K之间。
3、公民身份号码不与他人重复和错误;
4、具备以上条件后,请如实填写《居民身份证网上办理申请登记表,经过公安机关审核信息无误后进行回馈,确认可以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5、申请人本人委托的担保人,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的青岛市常住户口居民,能提供担保人本人身份证,担保人负责对您提交的申请信息真实性提供担保,并代为办理补领手续和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补领手续时,应提供申请人户口簿(集体户为本人户页)原件。
6、居住在市内四区居民换领证件后,领取方式为本人到派出所领取。自派出所受理换领手续之日起,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
7、居民身份证换领业务应由申领人在申领时交回旧证,不能交回旧证的按照证件丢失补领程序进行办理。
申请材料:1、申请人在互联网“青岛公安局便民服务大厅”,填写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近期彩色数码照片。照片要求为正面露肩头像,白色背景,画面要保持清晰,照片存储格式应为jpg格式,成像后相片大约保持在150K到350K之间。
办理程序:
(1)填写《居民身份证网上办理申请登记表→(2)
公安局审核信息→(3)可在线状态查询→(4)办理换领手续→(5)证件制作→(6)领取发放((申请人本人领取)。
许可期限:自派出所受理补领手续之日起,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
收费标准:损坏换领每证工本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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