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的成立条件是前罪和后罪都需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前罪需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已执行完毕或赦免。在我国,《刑法》规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如果前罪是判处管制的刑罚,则不构成累犯。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不算。只有当前罪和后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才能认定一个人构成累犯。因此,如果前罪是判处管制的刑罚,那么就不可能构成累犯。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3. 前罪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何判断是否构成累犯?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那么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构成累犯呢?首先,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就可能构成累犯。其次,即使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也可能会构成累犯。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因此,判断一个人是否构成累犯,需要考虑以上两个条件。如果一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就可能构成累犯。但如果该人在五年内再犯的是过失犯罪或者未满十八周岁的犯罪,则不构成累犯。
判断一个人是否构成累犯需要考虑两个条件:一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二是过失犯罪和未满十八周岁的犯罪除外。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一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就可能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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