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子合同这样写: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物。标的物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一、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邮政代码和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代码和联系电话;
2、目标。目标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目标是房屋;
3、约定房价和付款时间;
4、交付期限。卖方应在一定日期前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房屋交付时无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并保证房屋交付时原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已被清除。房屋交付前发生权利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保修责任、物业管理、社区公共配套设施等。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合同双方当事人,包括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等;2.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4.交房期限;5.权利担保;6.违约责任;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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