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2、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
青岛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青岛社保缴费标准为企业在职员工最低基数为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具体为3269元。
企业在职职工、有雇工个体工商户
最低基数3269元(下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
最高基数16346元(上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
注:目前,山东省尚未公布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在山东省公布有关数据前,暂按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跟各缴费档次缴费基数并进行缴费计算。待山东省公布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后,另行调整。
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测算,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5383元。
灵活就业人员
年度灵话就业人员申报社保缴费基数分为五个比例档次,分别为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200%、300%。需调整比例档次的灵话就业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申报。
缴纳比例
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5%,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缴纳比例0.3%;
工伤保险:按照行业类别分为八类,分别为0.05%、0.1%、0.18%、0.23%
、0.28%、0.33%、0.4%、0.48%,职工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实行统一征缴,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不再单独征缴生育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含生育):个人缴9%。
有雇工个体工商户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2%,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5%,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缴纳比例0.3%;
工伤保险:按照行业类别分为八类,分别为0.05%、0.1%、0.18%、0.23%
、0.28%、0.33%、0.4%、0.48%,职工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条例》
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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