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诉讼方式催收
1、通过电话催收。
2、上门当面催收。
3、发催款函催收。当前述两种方法不能起到任何效果时,则应通过发催款函的方式催收债务,这样比较正式,意在清楚地向对方表明,要求其按期付款。函件内容依据与对方的关系及实际履约情况或委婉或严厉,掌握好用词的语气和力度。例如特别注意友好关系的延续,不想伤和气,则第一次发函尽量通过请款的方式,表明双方友好合作关系、履约情况、应付款事项等,并不要提及违约金;首次发函无果后可再次发函,态度可略强硬一些,明确告知对方应付款时间以及未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等。
4、委托律师事务所发送律师函。当前两几种催收方法都行不通的情况下,就应考虑准备进入法律程序了。当然,在正式启动法律程序前,不妨还是先委托律师事务所发送律师函。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发送律师函收费很低,律师函的内容一般也比自行拟的催款函态度更严肃和强硬一些,并且向对方明确传达了即将启动法律程序的信息。大部分律师函能起到震慑作用,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无须再花费成本和精力与对方对簿公堂。针对以上几种催收方法,有一点是需要共同注意的,那就是为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应保存、收集好催收的证据。电话催收要进行电话录音,当面催收应要求对方在谈话纪要上签字,发送函件则应要求对方签收或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送达,总之尽量收集积极催收的文件资料。
二、诉讼仲裁方式催收
1、证据准备要充分。
2、要注意诉讼时效。
3、必要时进行诉讼保全。首先应尽量了解对方债务偿付能力以及财产线索,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或裁决也无法执行或难于执行。必要时,可以对对方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以保证最终能够迅速有效的执行回对方所欠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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