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以下资料: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遗嘱处分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三、写遗嘱草稿。遗嘱人不写遗嘱,或者写困难的,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怎么办理遗嘱公证
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因为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但遗嘱的形式比较重要,公证可以防止因为形式上的瑕疵而导致出现遗嘱无效的现象。
与各种合乎法制的遗嘱形式相比,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排在首位的,但是并非只有通过公证的遗嘱才是有效的。遗嘱是否有效的关键取决于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可靠,处分的财产是不是为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为了确保遗嘱人的意愿在死后可以得到实现,让遗嘱受益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可靠的办法就是将所立的书面遗嘱办理公证,使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得到法律许可,以免法定继承人和其他人日后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产生怀疑与遗嘱受益人发生争执。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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