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立案时就可以调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一、经济纠纷立案程序有哪些
1、起诉和受理。起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行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起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只有有效地行使起诉权,才可能使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受理是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后,决定接受原告的起诉并开始诉讼程序的行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必须受理案件;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包括: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组成合议庭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核对诉讼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判一般应当公开进行.审理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询原告,被告,第三人意见;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判决和裁定。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判决一律公开宣告。
二、起诉车祸赔偿的流程是什么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四)法庭辩论
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五)法庭辩论终结
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六)调解
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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