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结婚证只有因胁迫结婚的,才有可能会被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一、取消婚姻有哪些步骤
取消婚姻的步骤有:
1、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当事人填写婚姻撤销申请书并签字;
4、人们宣读并签署申请;
5、婚姻登记机关报民政部门或乡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如下:
1、该婚姻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违反结婚自由原则。
2、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3、选择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或法院。
请求撤销婚姻的程序如下:
一、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
二、提交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遗嘱人的遗嘱如何撤销或变更
因胁迫登记结婚的,受胁迫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而与其登记结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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