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私自设立辅导班的处罚措施
时间:2023-09-27 10:29:43 35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对私自设立辅导班的处罚措施

对私自设立辅导班的处罚措施有:

1.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

2.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

5.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

《教育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六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教育培训机构设立的条件

开教育机构需要的条件如下:

1.举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设立培训机构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4.其它。

三、如何举证非法辅导班

行为人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者工商管理部门。不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的机构,非法办学的,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者工商管理部门。办学是否合法,主要是看教学是否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如果是涉及职业技能培训,还需具有劳动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资格证)。没有齐备的证照,即可认定为非法办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全文8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对私自设立辅导班的处罚措施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对私自设立辅导班的处罚措施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