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来讲如果到教育局进行投诉,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教育局立马派出专门人员来处理家长的投诉,如果说持续很长时间没有人处理,那么需要再寄到教育局进行确认,看教育局是否处理,如果教育局处理不了,那么可以上更高级别的地方去投诉。
税务举报案件处理流程
税务举报案件处理流程具体如下:
1、选案环节。这个就不需要花太多时间了,既然是实名举报,税务稽查肯定是要详细核实相关情况的,如果他有意造假,也是骗不过税务,同时他还要接受处罚;
2、检查环节。在检查环节最重要的是收集、固定证据。稽查证据主要有: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现场笔录等。检查结束前,检查人员可以将发现的税收违法事实和依据告知被查对象;必要时,可以向被查对象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书面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被查对象口头说明的,检查人员应当制作笔录,由当事人签章。检查结束时,应当根据《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及有关资料,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由检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检查没有发现税收违法事实的,应当在《税务稽查报告》中说明检查内容、过程、事实情况;
3、审理环节。稽查审理是税务局稽查局的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对稽查终结的涉税案件依法进行审核和作出处理决定的过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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