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客体、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导致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给国家利益带来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
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该罪行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在客观方面,该罪行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导致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给国家利益带来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该罪行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4.该罪行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
素 材 : 国 有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失 职 罪 的 犯 罪 构 成 及 主 观 方 面 是 什 么 ?
素材: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罪的犯罪构成及主观方面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425条规定,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构成失职罪。失职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犯罪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失职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以下几点:
1. 主体:国有事业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 客体:国有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3. 目的: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4. 危害结果:严重失职,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5. 单处或数处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等;
6. 想象竞合犯:行为人实施数个危害社会的行为,触犯数个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罪的犯罪构成及主观方面包括失职行为、过失、主体、客体、目的、危害结果、单处或数处故意犯罪和想象竞合犯等要件。
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罪的犯罪构成及主观方面包括失职行为、过失、主体、客体、目的、危害结果、单处或数处故意犯罪和想象竞合犯等要件。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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