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级,面部重度毁容;
2、二级,全身重度瘢痕形成,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3、三级,全身重度瘢痕形成,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4、四级,面部中度毁容;
5、五级,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大于等于50%;
6、六级,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涉及脸部伤残的鉴定标准是:
1、二级伤残:2.2.5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2、六级伤残:2.6.8面部瘢痕2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3、八级伤残:2.8.5面部瘢痕20cm2以上,影响容貌;2.8.6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影响容貌;
4、十级伤残:2.10.8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2以上;2.10.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2.10.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等。
全文3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