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国土地归谁所有
中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在法律法规中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宪法》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含义和表现形式。
1.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
2.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它是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
土地使用权是一个外延较大的概念,包括了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的使用权。
1.在中国,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土地所有权却不能买卖。这是因为,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享有土地所有权。
2.土地使用权则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济活动,这是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的一个重要区别。
三、土地使用类型解析
在中国的土地使用制度中,土地使用类型主要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特征和权益上都有着不同的规定。
1.土地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1)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特点在于其取得方式的市场性、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性和有限期性。
(2)土地使用权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还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济活动,享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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