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哪里办理
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一般是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信息,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管理和相关统计。具体发放机构由地方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并向社会公布。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手续。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有什么用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劳动者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具体来讲,劳动者可凭证跨地区按规定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对符合就业扶持政策的,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培训补贴等。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对象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对象即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没有办证的,可以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除此之外,以下8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农民工在本市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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