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处置当月计提折旧吗
根据规定:固定资产报废或者卖出。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固定资产出售的主要账务处理:
应注销被出售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额,即按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
其次应按双方协定的价格,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二、固定资产的特点
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
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
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以下特点:
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3、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
三、出售固定资产怎么交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销售固定资产本身可能涉及的税收主要是增值税或者营业税。连带的还有所得税、城建税等。
对于不同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其他固定资产,征收税款的规定各有不同。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是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以及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的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
三个条件为:
(1)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
(3)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2、对销售除上述应税固定资产以外的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
3、销售不动产的,应当按照销售额交纳5%的营业税。
对于出售机器设备,如果单台设备的出售价款低于入帐原值的,无需交纳增值税;如果单台设备的出售价款高于入帐原值的,则按照应交增值税=(出售价款/1.04)*0.02的公式计算应交增值税,同时,仍不得抵扣相关进项税额。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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