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胁迫婚姻的时间为一年。但由于情况不同,一年期的起点也不同。因胁迫登记结婚的,胁迫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怎样认定离婚诉讼的时效
离婚诉讼的时效:
1、请求撤销被胁迫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请求撤销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在结婚登记前告知的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胁迫婚姻的定义是什么
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或双方是受到他人的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被称为胁迫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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